关于我们
【喜 报】祝贺肇庆市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和个人获省人民政府表彰!
时间:2021-11-04 浏览量:38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表彰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报》,其中,肇庆市生态环境局、肇庆市水利局河湖管理科获得“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的荣誉;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陈振宇同志、肇庆市生态环境局端州分局局长梁肇福同志以及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供排水管理科一级科员王烨同志获得“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先进工作者”的荣誉。



1.jpg

△碧水蓝天成常态的宜居肇庆。西江日报全媒体记者 曹笑 摄

     

     “十三五”期间,在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指导下,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各部门认真落实新发展理念,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全面开展全市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推进陶瓷企业转型升级,在全省率先完成陶瓷企业“煤改气”任务,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到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优良天数比例、PM2.5年均浓度、CO百分位数四项指标改善幅度均为全省第1(综合指数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15位,全省排名第13位),PM2.5、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幅度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第1。

   除“蓝天保卫战”外,“碧水保卫战”也取得突出成绩。“十三五”期间,全市水环境质量实现重大改善,其中全市12个省考以上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率由2016年的91.7%提升至2020年100%,劣Ⅴ类比例为0,西江、北江等大江大河水质稳定达到Ⅱ类,11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均优于Ⅱ类水质目标。2021年1-9月,我市国考断面水环境质量在全国337个城市中,排行第14名,生态环境质量迈入全国前列。



2.png

      在“十三五”期间,我市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中国十佳绿色城市、新时代·最美绿水青山生态名城称号等多项最具含金量的“绿色招牌”。

      在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指导下,全市上下始终秉持“刀刃向内”的决心和勇气,不断创新环境执法方式,持续深化体制改革,有效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健全环境信用评价、“双随机、一公开”等制度,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推行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持续多元有效开展普法宣传,使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

0.114469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