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南岸街道办事处,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相关企业或组织:
高要区政府质量奖(以下简称区政府质量奖)是经高要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并以区政府名义进行奖励的我区最高质量奖项,用以表彰和奖励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等方面管理成效显著、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卓越贡献的企业。引导和激励我区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根据《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高要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高府规〔2018〕2号),我区将开展2022年度高要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为做好本次质量奖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高要区行政区域内制造业、工程建筑业、服务业[包含但不局限于医疗、教育机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和职业院校)]的企业或组织。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或组织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高要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5年以上或实际连续投产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高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符合国家、省、市和区的产业、环保、质量等政策,列入国家强制监督管理范围的应取得有关证照。
(三)必须具备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且建立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有效运行1年以上。
(四)质量管理成效显著,产品、服务、工程、环保质量以及自主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等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近3年在各级质量监督抽查中没有不合格记录,近3年没有消费者重大投诉,建设工程零质量事故。
(五)企业或盈利性组织经济效益好,经营规模、年利税额、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位居区内同行业前列,并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非营利性组织,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并获得主管部门或区行业协会推荐。
(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近3年来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卫生等方面事故,没有因违反生产经营、知识产权、劳动保障、环保、安全生产、税收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
(七)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三、申报时间、受理部门
(一)申报时间:2022年7月25日-2022年9月25日。
(二)受理部门: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同)。
四、申报要求
(一)请各单位组织发动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或组织积极申报,并拟出具有突出的经营业绩或者社会贡献的企业推荐名单(建议各单位推荐3家以上企业或组织),请于2022年7月28日前填好附件2报区质量强区办(设在区市场监管局质量股)。
(二)请各申报企业或组织选择对应行业的申报材料(附件3-7)如实填写、制作并装订成册(纸质材料一式3份)、制成光盘(光盘一份)于9月22日提交委员会秘书处。评审委员会将组织有关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联合审查。
(三)请企业或组织必须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合法和有效,并对因提供不实材料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四)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进行初审把关,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同意后提出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确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严敏 龚林
地 址:高要区南岸城区府前大街肇庆市高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与发展股
联系电话:8382661 邮箱地址:8382612ZL@163.com
附件:1.《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高要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高府规〔2018〕2号)
2.拟推荐申报2022年度高要区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单
3.2022年度高要区政府质量奖申报材料(制造业)
4.2022年度高要区政府质量奖申报材料(工程建设)
5.2022年度高要区政府质量奖申报材料(服务业)
6.2022年度高要区政府质量奖申报材料(医疗机构)
7.2022年度高要区政府质量奖申报材料(教育机构)
8.历届市、区级质量奖项获奖企业名单
肇庆市高要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