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肇庆市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储备计划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的通知》(便函〔2022〕2262号)精神,我局组织开展了肇庆市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和现场核查等程序,现将肇庆市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储备计划(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7天,即2022年8月24日至8月30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安排计划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和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和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业务联系电话:0758-2237449
监督电话:0758-2230604
地 址:肇庆市城中路49号市府大院第六幢304室
邮 编:526040
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8月24日
附件
肇庆市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储备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