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肇庆市2021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项目(知识产权促进类)验收结果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粤财工〔2019〕122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粤市监规字〔2021〕6号)和项目合同要求,我局于2022年3月在局网站发布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项目(知识产权促进类)验收工作的通知》,组织2021年度项目验收工作。经项目承担单位提出申请、组建项目验收专家组、专家组评审等程序,确定项目验收结果。现将2021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项目(知识产权促进类)结题验收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
联系人:李永全,联系电话:0758-2899818
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8日
附件
肇庆市2021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项目(知识产权促进类)结题验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