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科技局关于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十四五”期间享受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单位资格核定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科技局,肇庆高新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肇庆新区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各科技馆、自然博物馆、天文馆(站、台)、气象台(站)、地震台(站)以及高校、科研机构、科普基地: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十四五”期间享受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单位资格核定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粤科函智字〔2022〕1059号)文件精神,为深入做好资格核定工作,确保“十四五”期间我省符合条件的科普单位“应享尽享”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省科技厅将申报截止时间延长至2022年8月18日,请有意向并符合条件的单位于8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和资格审核表(纸质材料一式四份,电子版请发邮箱)报送市科技局。
详情请登陆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3975774.html查询
附件:申请单位享受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资格审核表
肇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7月20日
(联系人:岑欣燕,电话:2899960,邮箱:skjj_zjk@zhaoqi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