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肇庆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各相关单位:
市卓越质量标杆企业(组织)认定委员会秘书处(以下简称:认定委员会秘书处)于6月2日公开发布了《关于做好2022年度肇庆市卓越质量标杆企业(组织)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原通知),组织开展2022年度肇庆市卓越质量标杆企业(组织)申报工作。原通知发布以来,广大企业(组织)对此项工作十分关心,申报踊跃。为进一步帮助意向企业(组织)高质量完成申报工作,认定委员会秘书处就进一步做好申报材料填写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建议申报材料分类填写。为方便企业(组织)填写申报材料,现将原通知的申报材料细分为制造业、服务业、工程建设业、医疗机构、教育机构五类(详见附件1-5),企业(组织)可按照本通知的附件格式进行分类填写申报。
二、新旧申报材料格式均有效。如申报企业(组织)已按照原通知的申报材料格式完成提交申报材料的,申报资料仍有效且不影响后续环节;如申报企业(组织)遇到与原通知及本通知申报材料格式均不适用的,可根据申报表格“填报说明”的“指标不适用的,可依据行业特征自选指标”要求填写申报。
三、其它事项仍按照原通知的要求继续实施。
附件:
附件1:2022年度肇庆市卓越质量标杆企业(组织)认定申报材料(制造业)
附件2:2022年度肇庆市卓越质量标杆企业(组织)认定申报材料(服务业)
附件3:2022年度肇庆市卓越质量标杆企业(组织)认定申报材料(工程建设)
附件4:2022年度肇庆市卓越质量标杆企业(组织)认定申报材料(医疗机构)
附件5:2022年度肇庆市卓越质量标杆企业(组织)认定申报材料(教育机构)
附件6:关于做好2022年度肇庆市卓越质量标杆企业(组织)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肇庆市卓越质量标杆企业(组织)认定委员会秘书处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