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3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2〕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相关项目入库申报工作,并对有关事项要求明确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已纳入当地项目库,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节能减排工作要求以及有关规定和程序,申报主体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
2、项目单位财务状况良好,5年来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无违法违纪行为,同一项目不得多头重复申报。
二、申报材料要求
入库项目包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和粤港清洁生产伙伴项目(肇庆冠昇精密文具有限公司、肇庆童星食品有限公司),项目申报单位如实填写省通知附件(1-6)相关表格,打印(复印)内容需清晰可见,每份纸质材料加盖申报单位骑缝章,证明材料中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需提供项目投资的股东决议和资金投入金额证明、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能力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承诺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等12份纸质材料及1份电子版光盘申请材料;粤港清洁生产伙伴项目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标志认定文件凭证等3份纸质材料及1份电子版光盘。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各地要根据省、市通知要求做好本地区项目入库及申报工作,督促项目单位按要求提前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及“粤财扶助”完成项目申报录入工作,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可行性进行初审,在相关系统上传审核意见,并将符合要求的项目统计汇总填写省文件附件7,出具项目审核及推荐意见,连同项目单位申报材料于6月18日前报我局军民融合与工业节能科。各地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材料要求上报,逾期将不予受理入库。
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2日
(联系人:肖勇,电话:2208826)
附件:粤工信节能函[2022]6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3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