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排污许可执行报告填报操作方法看这里~
领取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
应按要求及时在
“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企业端”
(http://permit.mee.gov.cn/)
完成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填报工作
执行报告的编制内容、编制要求已在排污许可证副本“环境管理要求”中载明,重点管理企业必须提交季报、年报,简化管理企业必须提交年报。
对于持证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年度,应提交全年年报;
对于持证时间超过一个月的季度,应提交当季全季度报告。
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未建立环境管理台账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每次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按排污许可证规定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自行监测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肇庆生态环境部门排污许可业务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