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高要区支持新能源汽车相关配套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工信局反映。
肇庆市高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肇庆市高要区发展和改革局
肇庆市高要区科学技术局 肇庆市高要区财政局
肇庆市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肇庆市高要区投资促进中心
2021年7月9日
高要区支持新能源汽车相关配套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肇庆市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肇办字〔2020〕6号)、《肇庆市关于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肇府规〔2020〕9号)和《肇庆市支持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肇工信〔2021〕1号)精神,坚持产业第一、制造业优先,加快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和特色优势的新能源汽车相关配套产业集群,完善上下游产业链,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给予固定资产投资奖补
对于投资总额50亿元以上(含50亿元)的重点项目,按照项目已形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高于20%的标准予以奖补。对技术领先、预期税收贡献大的行业主导型企业,可提前兑现一定比例的奖补资金,待项目建成投产后,再按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据实清算。〔区投促中心牵头,区发改局、区统计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各镇(街道)、各园区办配合〕
二、给予投资贷款贴息扶持
支持企业在我区开展重大项目投资,对于投资总额50亿元以上(含50亿元)的重点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实际贷款(借款)利息发生额给予贴息,贴息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单个项目贴息期限不超过5年,贴息金额累计不超过1亿元,原则上对企业贷款(借款)上一年度的利息发生额给予核算。〔区工信局牵头,区财政局、各镇(街道)、各园区办配合〕
三、给予引进培育产业人才奖励
对于投资总额50亿元以上(含50亿元)的重点项目,企业自主培育、引进的产业人才,在高要区缴纳社保满一年(含)以上,并在高要区购置住房的,按购房发票金额(每人限一套住房)给予40%的人才奖励(同一购房人仅限奖励一次);在高要区租赁住房的,每人每年给予不超过6000元的租房补贴。单个项目人才奖励总金额每年不超过200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奖励总金额累计不超过6000万元。对引进的特殊紧缺人才,可实行“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灵活待遇政策。〔区科技局牵头,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各镇(街道)、各园区办配合〕
四、资金来源及政策适用范围
(一)本政策措施扶持资金由财政负担。
(二)申报企业属高要区2021年以来引进的新能源汽车相关配套产业,项目须通过市招商委遴选,项目公司已在高要区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须严格履行项目投资合同约定的相关效益条款。
(三)申报企业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相关配套产业,由区工信局认定;申报企业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由区投促中心、区发改局和区统计局共同认定;申报企业引进培育的产业人才,由区科技局、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共同认定。
(四)本政策措施与国家、省、市、区相关政策有重叠、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五、其它
(一)本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具体申报指引由对应条款牵头单位另行制定。
(二)本政策措施由高要区工信局负责解释,实施满1年后,开展实施情况评估,并视评估结果作出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