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肇庆高新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1〕1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局,《通知》计划支持肇庆市项目共4个,安排省级财政资金364万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肇庆高新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要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要加强资金项目事后监管,跟踪掌握资金使用进度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二、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自觉接受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项目承担单位需签订项目责任承诺书(附件4,一式三份),由项目承担单位、肇庆高新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我局各执一份。请肇庆高新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收齐项目责任承诺书,于4月2日前行文报送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计划(第一批)的通知(附件为肇庆市相关内容)
2.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3.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任务清单(第一批)
4.肇庆市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责任承诺书
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3月25日
(联系人:麦磊明;联系电话:2237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