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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肇庆高新区专利资助专项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1-04-01 浏览量:21

各有关单位:
根据《肇庆高新区专利资助试行管理办法(修订)》(肇高管办〔2019〕6号)规定,现组织开展2021年专利资助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及标准
(一)专利申请资助
1、专利授权:发明专利授权每件资助3000元,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每件资助1500元。
2、发明年费:中国发明专利授权后的第一至六年年费,每件资助当年年费的50%。
3、海外专利授权:美国、日本、欧盟国家的发明专利授权每件资助1 万元,获得其他国家及地区(港澳台除外)的发明专利授权每件资助5000 元;同一项技术方案最多资助3 个境外国家或地区的授权。

(二)促进企业专利工作资助
1、优势示范企业认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一次性奖励15 万元、10 万元的奖励;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一次性奖励8 万元。
2、广东专利奖:广东专利优秀奖奖励5万元。

(三)专利交易、质押融资及保险资助
1、专利价值评估和分析:按实际发生服务费用的20%给予资助,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
2、专利质押融资:对开展专利质押融资相关服务的中介服务机构,按其服务我区企业实际获得银行专利质押贷款的1%给予资助,同一机构每年最高资助额不超过10 万元。质押物必须含有专利,且专利评估价值应占质押物总评估价值的50%以上。
3、专利技术交易:对为我区企事业单位提供专利技术转让、实施许可等专利技术交易服务的中介服务机构,按专利实际交易额的1%给予资助,同一机构每年最高资助额不超过10 万元。
4、专利保险:对当年度所交专利保险费用的20%给予资助,最高资助额不超过5 万元。

(四)专利维权资助
1、国内专利维权诉讼:最终判定或裁定对方专利侵权行为成立的,每件给予10 万元资助,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30 万元。
2、海外专利维权诉讼:最终判定或裁定对方专利侵权行为成立的,每件给予2 万元资助,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10 万元。
本次受理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25日期间上述资助范围的申报。

二、申报说明
1、申报主体为符合《肇庆高新区专利资助试行管理办法(修订)》(肇高管办〔2019〕6号)有关规定和资助条件的对象。
2、本次专利资助资金采取线上+线下申报的方式,各申报主体必须通过肇庆高新区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提交资金申报书及相关附件等申请材料,待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3、网上申报起止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至4月5日下午5时30分,逾期申报系统关闭。
4、纸质材料受理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至4月26日下午5时30分,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指引
(一)账号注册
在2016年12月前已在广东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过账号的,即可使用原账号登录肇庆高新区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sti.gd.cn/zqgxq),初始密码为:zq123456。新用户请点击注册并输入相关资料获得单位科研管理员账号,然后用科研管理员账号创建申报人账号(可设多个申报人)后,即可用申报人账号进行网上申报。

(二)申报填写
1、申报人登录系统→业务管理→项目申报→填写申请书→新增项目申请→业务类别→2021年区级专利资助申请→填写申请→保存→提交;
2、申报单位科研管理人员登录系统→业务管理→项目申报→待审核申报书→审核。
注:申报主体完成上述两个步骤后,方为完成资金申报。账号注册及申报填写事项请详细参阅附件2(市县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系统操作说明)。



(三)提交纸质材料
1、纸质材料报送流程。各申报主休其申报材料在网上经业务科室审核通过后(申报状态为“请交纸质材料至窗口管理”),即可打印纸质书面材料,报送至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高新技术和知识产权科。
2、装订要求。纸质申报材料必须胶装上报,按封面、目录、申报书、相关附件的顺序汇总装订,复印件必须清晰,申报书必须是在系统下载生成的最新水印号的PDF,一式一份盖章后提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淋波、陈紫欣,联系电话:3641300,联系地址:肇庆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514。


附件:
附件1:肇庆高新区专利资助试行办法(修订).pdf
附件2:市县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操作手册(申报人、单位、单位管理员).pdf



肇庆高新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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