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发展和改革局 肇庆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24年肇庆市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的通知
肇庆市发展和改革局 肇庆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24年肇庆市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肇庆高新区发展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肇庆新区行政服务局,各重点用能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现将2024年重点用能单位名单予以公布,并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2024年肇庆市重点用能单位
全市共有136家重点用能单位(详见附件)。其中,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10000吨(含)标准煤的重点用能单位95家,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5000吨(含)至10000吨(不含)标准煤的重点用能单位41家。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送审查和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应用,按要求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重点用能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能源管理制度,加强节能管理,减少能源损失,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二)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全市重点项目投产和企业用能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三)各地节能管理部门要加强节能降耗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指导新纳入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的企业依法依规实施节能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节能工作措施。
附件:2024年肇庆市重点用能单位名单
肇庆市发展和改革局 肇庆市统计局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