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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的通知
时间:2023-08-02 浏览量:53

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2023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保申报单位条件及材料符合申报要求,指导申报企业、园区在平台上传电子版申报材料,对拟推荐名单应征求当地发改局、环境局、应急局、市场监督局等部门意见,并出具审核意见,于8月22日前完成县(市、区)线上审核环节。

  同时,各地应持续加强绿色制造体系培育工作,挖掘潜在符合条件的单位,指导其对照绿色制造评价标准开展创建工作。对于已进入绿色制造名单的企业、园区,要加强宣传,引导持续开展绿色低碳升级改造工作,总结典型经验做法。请各地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园区名单以及典型经验做法及时报送我局工业节能科。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


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1日      

(联系人:焦慧婷;联系电话:2208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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