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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5-08 浏览量:74

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3〕12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工作。请各地按照《2024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入库工作指引》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支持的政策任务

  (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

  (二)应收账款融资奖励

  (三)“创客广东”大赛

  1.承办2024年省赛或地市赛项目,

  2.2022年“创客广东”大赛获奖落地并获得股权融资的项目。

  二、工作程序

  项目申报单位须按照各专题项目申报工作指引要求提供材料,制作申报材料封面,按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用A4规格纸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后扫描制作成PDF文档,纸质文件与电子文档须一致,且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按照省财政项目入库时间安排,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和“创客广东”大赛入库项目须于 2023年6月2日前、应收账款融资奖励入库项目须于2023年7月2日前将本地的上报函和企业申报材料统一报我局(市直项目单位可直接报送我局)。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抓好项目入库工作。根据省厅要求,对未按时按要求上报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安排预算资金。请各县(市、区)按照通知要求,迅速组织发动相关单位做好项目入库申报工作。

  (二)在项目入库及后续工作中,市工信局根据需要进行现场核查。


  附件:2024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入库工作指引


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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