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资金的通知
肇财工〔2023〕15号
端州区财政局、肇庆高新区财政局,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工〔2022〕164号),现将2023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资金下达给你们。此项资金支出列入2023年度“20699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一般公共预算科目。
一、请各地尽快将专项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并严格按照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得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并按照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切实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的后续跟踪、监督管理。
附件:1.肇庆市2023年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资金分配表
2.绩效目标表
肇庆市财政局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