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请做好2023年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为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重大项目谋划和储备,科学安排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现就2023年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第二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政府主导建设的公益性、准公益性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主要范围包括:
(一)省重点项目,优先保障纳入国家和省重大规划的项目。
(二)争取申请中央资金的重大项目。
(三)重点领域战略规划、建设方案落地项目研究。
(四)省委、省政府统筹推动的其他重大项目。
本批次资金重点保障省委省政府近期工作部署、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迫切启动、急需加快前期工作的重大项目,安排资金要求今年9月底前能完成支出。
二、申报要求
(一)资金使用范围。建设项目从规划研究、立项申请、初步设计等到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工作,主要包括:规划研究、规划方案、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环节的材料编制、招标、咨询、评估、审查、论证等相关工作。前期费不安排已开工项目,不得用作建设资金或项目征地拆迁补偿等建设费用。
(二)申报单位。市有关单位负责开展前期工作的重大项目,由市有关单位提出前期工作经费申请;各地政府(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开展前期工作的重大项目,由各地政府(管委会)组织当地发改、财政等有关部门开展申报工作,以政府(管委会)名义提出前期工作经费申请。
(三)申报方式。计划申报采取网络申报与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请申报单位组织项目单位,通过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管理系统(网址:http://xmk.gdtz.gov.cn/)进行项目入库和网上申报工作,并从系统生成申报汇总表及其相关附件(按省财政系统库要求,生成项目入库申报表、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一项目一表)加盖公章,作为申报书面文件附件一并报送。系统将于2月10日开放入库申报功能,未入库项目,均不受理。
(四)申报材料。申报(实施)单位要按照前期工作进展情况,提出资金申请,主要内容如下,具体在项目库中按要求填报:
1.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概况、项目建设政策文件依据和申报理由(包括项目实施基础、可行性、必要性)、前期工作进展情况、资金安排情况;
2.申报(实施)单位基本情况;
3.前期工作方案,包括当年度项目前期工作的内容、进度安排、前期工作经费需求、合同签订情况、支出计划等;
4.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计算依据和标准;
5.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6.其他有关材料。
(五)申报单位审核。申报单位对前期工作经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项目是否符合安排范围,项目前期工作内容是否符合前期工作进度、相应前期工作费用是否符合取费标准等。申报单位应会同级财政部门核查项目已获得或正在申请的其他财政资金情况,并将有关情况在系统中详细填报。
三、工作要求
(一)为加强工作对接,请市财政局安排1名工作联系人,于2月3日前将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市发改局。
(二)请各地、市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三年工程瞄准两年干”等工作部署,系统谋划储备项目,及时组织项目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经费申报工作,科学合理提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需求,确保预算一经批准即可支出使用。
(三)请各地、市有关单位按照申报要求,加强审核把关,对申报项目进行认真梳理筛选,对审核结果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按项目推进的重要性、急迫性予以排序,形成《广东省2023年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第二批)申报汇总表》。有关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和电子版)请于2月15日前报市发改局,申报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报送的,原则上不予受理上报。
附件:1.广东省2023年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第二批)申报汇总表
2.2023年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入库申报表
3.2023年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请做好2023年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肇庆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1日
(联系人:钱政阳,电话:2209188)